很多人都知道如果想要打官司首先需要提供一份诉讼状的,生活中因为房产纠纷打官司的案例很多,房产纠纷是大家在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纠纷,很多人会选择通过打官司的途径解决纠纷,那么您知道打房产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南京房屋买卖合同律师告诉您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此房地产纠纷产生后,根据纠纷涉及的标的大小,当事人可以向房地产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对于“打房产纠纷官司需注意什么”的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进行房产纠纷诉讼,也就是打房产纠纷官司时,当事人要切记准备足够的证据资料,否则,如果证据不足,即使您说得头头是道,法院也不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在提起房产纠纷诉讼时,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所准备的证据是否足够,建议您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